5月1日—7月31日為黃河烏海段禁漁期,期間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捕撈作業或者收購、運輸、儲藏、銷售非法捕撈的漁獲物,所有捕撈作業的人員、船只、網具都要撤出作業區。烏海市公安局濱河分局協助市漁政管理站有效作為,積極行動,嚴厲打擊烏海湖私撈濫捕行為,保持了黃河水生動物種類的多樣性和數量的規模性,圓滿完成了此次打擊私捕濫撈專項行動。 行動前,濱河公安分局與市漁政管理站的工作人員一起制定了詳細的行動計劃,對于此次專項行動的時間、內容、范圍、人員安排等內容進行了詳細地部署,致力于安全平穩有效地打擊烏海湖私捕濫撈現象。 濱河公安分局與漁政管理站的工作人員通過突擊檢查與日常巡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工作。根據打漁人員的捕撈習慣,民警經常凌晨3、4點開展湖上突擊檢查,一方面在湖面上對違反規定電魚、毒魚、炸魚等行為及時進行制止;另一方面沿烏海湖沿岸對無證非法捕撈進行拉網式排查。同時,分局民警和漁政管理站工作人員每天對湖面及其湖周邊區域進行巡邏排查。 通過此次專項行動,減少了烏海湖私捕濫撈行為,有效地保護了黃河烏海段漁業資源的種類與數量。行動中共查獲私捕濫撈漁船(橡皮艇)12艘次、魚網58張、水褲7條、地籠5個、輪胎5個、電瓶5個、發動機5臺、變壓器1個,出動警力200余人次、巡邏艇10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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